2025/04/28
0.9586公顷,其中科研用地面积0.9586公顷,占地块用地比例100%。
六、地块控制导引:规划地块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科研用地,容积率不超过0.1;建筑密度不超过10%;建筑高度不宜超过24米;绿地率大于等于35%;规划机动车出入口于地块南侧;规划建筑物后退地界距离不宜小于5米,应严格保证满足日照、消防、卫生、环保人防、工程管线和建筑规范等各方面的要求;地下建筑后退用地边界距离应不小于地下建筑物深度的0.7倍,且不小于3米;有特殊要求的,按要求退让。
为了让广大市民充分了解该规划,参与城乡规划,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,现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将规划的主要内容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13日—2025年4月11日,共30天。欢迎广大市民在公示期间通过电话、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提出意见。所提意见应签署真实姓名、住址及联系方式,组织或单位提交反馈意见应加盖公章。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。
“滕州市国家基本气象站迁建项目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建议”)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11日(如邮寄,以邮戳日期为准)邮